过失和故意伤害的认定依据是什么?
我不太清楚在法律上,过失伤害和故意伤害是怎么认定的。我之前遇到个事儿,有人受伤了,但不太明确伤人者是过失还是故意。我想了解下,在法律里判断这两者的依据到底有哪些呢,能不能详细说说呀?
展开


在法律中,过失和故意伤害是两个不同的概念,其认定依据对于准确判定犯罪行为和量刑具有重要意义。 过失伤害指的是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会对他人造成损害结果,但是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虽然已经预见却轻信能够避免这种结果的发生,最终导致他人受到伤害。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主观上并不希望伤害结果出现,但由于自身的疏忽或者过于自信而导致了伤害。例如,小明在驾驶汽车时,因为低头看手机而没有注意到前方的行人,结果撞伤了行人,这就可能构成过失伤害。 而故意伤害则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他人身体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也就是说,行为人主观上是有伤害他人的故意。比如,小红和小丽发生了争执,小红一气之下拿起棍子打了小丽,这就可能属于故意伤害。 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对于过失犯罪和故意犯罪有着明确的规定。根据《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第十五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认定过失和故意伤害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包括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行为的方式和手段、行为造成的后果等。比如,观察行为人在行为发生前是否有准备,行为过程中是否采取了避免伤害的措施,以及事后对伤害结果的态度等。同时,还需要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和证据来进行判断。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