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是怎样的?

我在北京买了套房子,签了合同后和卖家发生了纠纷。我想了解下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的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具体内容,看看在处理我这个纠纷时能依据哪些规定,心里也有个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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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房屋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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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指导》是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为了妥善处理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案件,统一裁判尺度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首先,该指导对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和效力进行了明确规定。在日常生活中,房屋买卖合同的成立一般需要双方达成一致的意思表示,比如买卖双方就房屋的价格、位置、面积等主要条款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该指导进一步明确了在房屋买卖场景下合同成立的具体情形,保障了交易的稳定性。 其次,对于房屋的交付和所有权转移问题也有详细阐释。房屋交付不仅仅是交钥匙,还包括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和标准将房屋实际交付给买受人占有。而所有权转移则需要依法办理产权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该指导结合实际情况,对房屋交付和所有权转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如交付时间、交付条件、登记手续办理等方面提供了具体的处理原则和方法。 再者,关于违约责任的认定和承担也是该指导的重要内容。如果一方违反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如卖家未按时交付房屋、买家未按时支付房款等,就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指导根据房屋买卖纠纷的特点,对违约责任的具体承担方式和赔偿范围进行了细化,为法官在审理案件时提供了更具操作性的依据。 此外,该指导还对房屋质量问题、阴阳合同、借名买房等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类型进行了规定。它综合考虑了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房屋买卖市场的特点,为解决各类房屋买卖合同纠纷提供了全面、系统的法律适用指导,有助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房屋买卖市场的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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