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补的银行手续费发票能否入账?
我之前支付银行手续费时没拿到发票,就先记账了。现在银行给我开了之前手续费的发票,我不知道这后补的发票能不能入账,该怎么处理,想了解一下相关法律规定和操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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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后补的银行手续费发票通常是可以入账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入账”这个概念,入账就是把一项经济业务记录到企业的会计账簿中,以便准确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银行手续费属于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因资金往来而产生的合理费用,只要是实际发生的,就符合该条规定可以在税前扣除。 再依据《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规定,企业在境内发生的支出项目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的,对方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其支出以发票(包括按照规定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凭证。银行作为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增值税纳税人,银行手续费属于增值税应税项目,所以企业需要取得银行开具的发票作为税前扣除的合法凭证。 对于后补发票的入账操作,在收到发票之前,如果企业已经对银行手续费进行了账务处理,比如借记“财务费用 - 手续费”,贷记“银行存款” ,在收到后补发票时,若金额与之前账务处理一致,将发票附在原来的记账凭证后面即可;若金额有差异,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账务。比如实际发票金额比之前账务处理的金额大,就补记差额;若比之前小,则冲减多记的部分。这样做既符合会计核算的准确性要求,也能满足税法对于税前扣除凭证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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