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破产有什么好处?


申请破产,简单来说就是当一个人或者企业还不上债务的时候,向法院提出请求,由法院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债务问题。对于债务人来说,申请破产有不少好处。 首先,从债务处理方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一旦进入破产程序,债务将会得到集中清理。比如企业破产后,会对企业的资产进行清算,按照法定的顺序来偿还债务。这样一来,债务人就不用再面对各个债权人的追讨,不用在各个债权人之间疲于奔命,能够避免个别债权人的单独追讨给自己带来的巨大压力。 其次,对于债务人来说,申请破产可以获得免责的机会。《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在破产程序终结后,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未清偿债务,债务人可以获得免责。也就是说,债务人不用再偿还这些债务了,能够有一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再者,从企业的角度来说,申请破产还可能存在重整的可能。依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如果企业通过重整,能够改善经营管理,扭亏为盈,那么企业就有可能继续生存下去。这对于企业的员工、供应商等相关利益者来说,也都是有好处的。 最后,申请破产还能保护债务人的其他合法权益。在破产程序中,所有的债权人都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主张自己的权利,不能随意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处置。这样可以防止个别债权人通过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债务人的财产,保障债务人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