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车逆行和无证驾驶摩托车相撞谁承担责任?


在分析自行车逆行和无证驾驶摩托车相撞谁的责任这个问题时,需要从不同方面来进行判断。首先解释一下交通事故责任划分的基本概念,它是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来确定当事人应承担的责任比例。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对于自行车逆行,这明显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五条规定,机动车、非机动车实行右侧通行。逆行的自行车增加了与正常行驶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明显过错。而无证驾驶摩托车,同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规定,驾驶机动车,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意味着驾驶者可能未经过专业培训,缺乏必要的驾驶技能和安全意识,也对交通安全构成威胁。 在具体的责任认定中,如果自行车逆行是导致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摩托车虽然无证驾驶,但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其他明显过错行为,那么自行车可能要承担主要责任甚至全部责任。然而,如果摩托车无证驾驶的同时,还存在超速、闯红灯等其他违法行为,并且这些行为对事故发生起到了重要作用,那么双方可能会被认定为都有过错,根据各自过错的严重程度,划分同等责任、主次责任等。例如,如果自行车逆行进入机动车道,摩托车驾驶员无证且超速行驶未能及时避让,这种情况下双方可能会被认定为同等责任。总之,最终的责任划分要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