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指定了监护人后父母还是监护人吗?
我家里有个残疾的亲属,之前一直是父母在照顾他,担任他的监护人。现在因为一些原因给他指定了新的监护人,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他的父母还是他的监护人吗?有点搞不清楚这其中的关系,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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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残疾人指定了监护人后父母是否还是监护人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了解监护相关的基本概念。监护,简单来说,就是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进行监督和保护。而监护人,就是承担这种监督和保护职责的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对于未成年人,父母是其当然的法定监护人。但对于残疾人,如果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一般情况下,其监护人的确定顺序为:配偶、父母、子女等。不过,法律也允许通过法定程序指定监护人。 当残疾人已经指定了监护人时,需要看指定的具体情况。如果是通过法定程序,比如由人民法院指定了新的监护人,那么自指定生效时起,父母的监护资格可能会被撤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六条规定,监护人有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怠于履行监护职责,或者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导致被监护人处于危困状态等情形时,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安排必要的临时监护措施,并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依法指定监护人。 然而,如果指定的监护人是在父母仍然有监护能力且愿意继续监护的情况下,作为一种补充或者协助性质的安排,那么父母依然还是监护人。比如,父母因为身体原因等,无法完全独立承担监护职责,通过相关程序指定了其他人与父母共同履行监护职责,此时父母的监护身份并未丧失。 所以,残疾人指定了监护人后父母是否还是监护人,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指定监护人的具体程序和情况,结合法律规定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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