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案件自诉诉讼书是怎样的?


治安案件自诉诉讼书是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在治安案件中,以自己的名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追究被告人治安违法责任时所提交的法律文书。 它具有重要的法律意义,是启动自诉程序的关键文件,法院会依据这份诉讼书来决定是否受理案件。 一般来说,治安案件自诉诉讼书应包含以下几个部分。首先是首部,要写明标题,即“治安案件自诉诉讼书”,然后分别列出自诉人和被告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等。这些信息要准确无误,方便法院联系相关人员。 接着是案由和诉讼请求部分。案由就是简要说明案件的性质,比如是殴打他人、侮辱诽谤等治安违法行为。诉讼请求则要明确具体,例如要求被告人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这里的请求要合理合法,有事实和法律依据。 事实与理由部分是核心内容。要详细叙述治安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等情况,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讲清楚。同时,要说明被告人的行为违反了哪些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规定,比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具体条款。这部分要做到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让法院能够清晰地了解案件情况。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部分。要列举出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如书证、物证、证人证言等,并说明证据的来源。如果有证人,要写明证人的姓名和住所,方便法院进行调查核实。 最后是尾部,要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自诉人签名或盖章以及起诉的时间。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所以,撰写治安案件自诉诉讼书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