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生物安全法防止哪些不合理应用的行为?

我对生物安全法不太了解,想知道这部法律到底是防止哪些不合理应用生物资源、生物技术等方面的行为呢?比如在科研、医疗、农业等领域,哪些行为是它所不允许的,能给我详细说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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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生物安全法是一部保障国家生物安全,防范和应对生物安全风险的重要法律。它旨在防止多种不合理应用的行为,以维护人民生命健康、保护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 首先,在生物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方面,生物安全法防止未经批准或不符合规定的实验活动。比如,《生物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从事高风险、中风险生物技术研究、开发活动,应当由在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法人组织进行,并依法取得批准或者进行备案。如果有人未取得批准就开展这类高风险的生物技术实验,这就是不合理应用行为,是生物安全法所禁止的。 其次,在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管理上,防止病原微生物的泄漏和扩散。该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高等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从事高致病性或者疑似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实验活动,应当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或者农业农村主管部门批准,并将实验活动情况向批准部门报告。若实验室违规操作,导致病原微生物泄漏,就违反了生物安全法。 再者,在生物资源利用方面,防止非法采集、买卖、加工国家重点保护的生物资源或者未经批准从境外引进生物资源。根据《生物安全法》第五十三条,国家加强对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等活动的管理和监督,保障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安全。任何非法采集、买卖等行为都将受到法律制裁。 另外,在防范外来物种入侵方面,生物安全法防止未经批准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生物安全法》第六十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引进、释放或者丢弃外来物种。否则,可能会对本地生态系统造成严重破坏。 最后,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上,防止非法获取、利用人类遗传资源。《生物安全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采集、保藏、利用、对外提供我国人类遗传资源,应当符合伦理原则,不得危害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如果有人非法获取人类遗传资源用于商业目的等不合理应用,同样会受到法律的约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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