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钱不还如果强制执行对方没有财产该怎么办?


如果借钱不还且强制执行时对方没有财产,有多种处理方式。 首先,若对方只是暂时没有可执行财产,法院一般会裁定中止执行。这是什么意思呢?就是先暂停执行程序,等对方恢复了执行能力,比如有了收入、获得了财产等情况出现后,再恢复执行。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七条规定,其中人民法院认为应当中止执行的其他情形就包含这种暂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 ,当中止的情形消失后,就会恢复执行。 其次,如果对方名下确实没有财产,而且生活困难,没有收入来源并且丧失了劳动能力,那么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程序。这意味着这个执行案子就结束了,因为对方确实没有还钱的能力了。这在《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八条中有明确规定,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难无力偿还借款,无收入来源,又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民法院会裁定终结执行。 不过,即便执行程序中止或者终结,也不代表债权人的权利就完全没希望了。债权人可以和债务人协商一个新的还款计划,看是否能分期偿还等。要是发现被执行人故意隐匿财产,拒不执行,债权人可以从几个方面给其压力:一是追加被执行人延期执行的罚息,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如果被执行人到期没有履行义务,应当按应给付金额同期贷款利率的两倍计算延期付款违约金;二是积极配合法院,追查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自己多留意,必要时还可以请专业调查机构帮忙;三是密切关注被执行人动向,及时向法官汇报。 另外,法院通常还会依法采取诸如限制高消费以及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多种手段,对被执行人形成压力,促使其尽快履行债务偿还义务。同时,法院也会定期查询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一旦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便会立即启动恢复执行程序。债权人自己也有权关注被执行人财产变动情况,并及时向法院提供线索。 相关概念: 中止执行:就是执行过程中因为某些特定原因,暂时停下执行工作,等原因消除后再继续。 终结执行:意味着执行程序彻底结束,不会再因为这个案子进行执行相关工作了。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是对那些有能力履行却不履行法律义务的被执行人的一种信用惩戒措施,进入这个名单的人在很多方面会受到限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