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液制品的责任定性和责任分配是怎样的?


血液制品的责任定性和责任分配是一个较为复杂但重要的法律问题,这涉及到多方主体的权益和义务。以下将对这两个方面进行详细分析。 首先是责任定性。责任定性主要是确定在血液制品相关事件中,各方主体是否存在过错以及过错的性质。在我国,血液制品的生产、采集、供应和使用等环节都受到严格的法律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将血液制品纳入药品范畴进行管理。如果血液制品在生产过程中,生产企业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组织生产,导致血液制品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那么生产企业就存在过错,要对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比如,生产企业违规操作,导致血液制品被污染,造成使用者健康受损,生产企业就要为其过错负责。 而医疗机构在使用血液制品时,也有相应的义务。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医疗机构应当对血液制品进行严格的核查,确保其来源合法、质量合格。如果医疗机构未尽到核查义务,使用了存在问题的血液制品,那么医疗机构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例如,医疗机构没有仔细核对血液制品的有效期、检验报告等信息,导致患者使用了过期的血液制品,医疗机构就存在过错。 接下来是责任分配。责任分配是在确定各方存在责任的基础上,明确各自承担责任的比例和方式。在血液制品损害责任纠纷中,通常遵循过错责任原则。如果损害是由生产企业的过错造成的,生产企业应承担主要责任。如生产企业生产的血液制品本身存在质量缺陷,导致患者受到损害,生产企业就要对患者的损失进行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 如果医疗机构在使用过程中也存在过错,比如未按规定储存血液制品,导致其质量发生变化,那么医疗机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法院会根据各方的过错程度来确定责任分配比例。例如,生产企业的过错是主要原因,承担70%的责任,医疗机构的过错是次要原因,承担30%的责任。 此外,《民法典》侵权责任编也对产品责任作出了规定。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在血液制品的责任分配中,患者作为被侵权人,可以选择向生产企业或者医疗机构要求赔偿。如果一方承担了超出自己责任份额的赔偿,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综上所述,血液制品的责任定性和责任分配是基于相关法律法规,根据各方主体在不同环节的过错情况来确定的。这不仅有助于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也促使血液制品生产企业和医疗机构严格遵守法律规定,保障血液制品的质量和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