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都同意离婚,但是家长不给户口本怎么办?
我和另一半都商量好了要离婚,可双方家长就是不同意,还把户口本藏起来不给我们。我们想去办理离婚手续,没有户口本根本办不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解决这个问题,有没有什么办法能在没有户口本的情况下顺利离婚呢?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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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双方都同意离婚,但家长不给户口本的情况下,还是有办法解决离婚问题的。首先我们要了解一下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这两个概念。协议离婚,简单来说就是夫妻双方自愿达成离婚的共识,对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也协商一致,然后一起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而诉讼离婚则是夫妻一方或双方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来判决是否准予离婚。
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如果家长不给户口本,没有户口本是无法按照正常程序办理协议离婚登记的。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就离不了婚。
在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诉讼离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只要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所以,即使没有户口本,也可以通过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来解除婚姻关系。
此外,如果实在想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也可以尝试到户籍管理部门开具户籍证明。有些婚姻登记机关在没有户口本但有户籍证明的情况下,也会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不过不同地区的婚姻登记机关具体规定可能会有所差异,在去办理之前,最好先咨询一下当地的婚姻登记机关,了解详细的办理要求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