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与婚姻无效的界限是什么?
我打算和另一半分开,不知道是该办离婚,还是属于婚姻无效的情况。不太清楚离婚和婚姻无效有啥区别,想了解它们之间的界限到底是怎样划分的 ,依据又是什么。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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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离婚与婚姻无效的界限之前,我们先来分别了解一下这两个概念。
离婚指的是在夫妻双方生存期间,依照法定的条件和程序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行为。通俗来讲,就是原本合法的婚姻关系,因为各种原因,夫妻双方或者一方想要结束这段关系,通过法律途径来实现。
而婚姻无效则是指欠缺婚姻成立的条件,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婚姻。也就是说,这样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不被法律所承认,是自始无效的。
接下来,我们从几个方面来看看它们之间的界限。
首先是形成原因。离婚的原因通常是夫妻感情破裂,比如双方性格不合、长期分居、一方有过错行为等导致夫妻无法继续共同生活。而婚姻无效的原因是法定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一)重婚;(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三)未到法定婚龄。
其次是行为性质。离婚是对合法婚姻关系的解除,是一种法律允许的民事行为。而婚姻无效是对违法婚姻的否定,是法律对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婚姻的制裁。
然后是请求权主体。离婚请求权只能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本人行使,他人无权代理。而对于婚姻无效,除了当事人之外,利害关系人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比如,以重婚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及基层组织;以 未到法定婚龄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未达法定婚龄者的近亲属;以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为由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为当事人的近亲属。
最后是法律效力。离婚是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双方的婚姻关系自离婚登记或离婚判决生效时解除。而婚姻无效是自始无效,即婚姻关系从一开始就不存在,双方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
综上所述,离婚和婚姻无效有着明显的界限。在实际生活中,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适用哪种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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