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人被判刑后怎样才能减刑?


首先来说,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简单讲,就是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把罪犯已经被判处的刑期减少。 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比如在监狱里成功阻止了一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犯罪行为。 2. 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就是向监狱管理方或者司法机关举报其他犯罪行为且被证实是真实的。 3. 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像是在服刑期间有了新的发明或者对某项技术有重大改进。 4. 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这是在生活中不顾自身安危救助他人。 5. 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例如在地震、火灾等灾害发生时积极救援等。 6. 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关于减刑的申请流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罪犯符合减刑条件时,由执行机关(一般是监狱)提出建议书,报请人民法院审核裁定,并将建议书副本抄送人民检察院。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意见 。具体来说,监狱会先公布减刑条件,服刑人员书面提出申请并写认罪悔罪书,然后分监区全体警察评议通过减刑人员名单并公示,无异议后报监区,监区再研究确定名单并公示,之后报刑罚执行科,刑罚执行科初审,符合条件的在监狱公示七天后,由监狱减刑假释委员会进行评审,最后上报法院进行裁定。 另外,实际执行刑期是有限制的: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相关概念: 减刑: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 重大立功表现:上述列举的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等六种表现。 实际执行刑期限制:法律规定的不同刑罚种类减刑后必须实际执行的最短刑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