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男朋友有房贷结婚以后离婚,房子该怎么分?

我和男朋友准备结婚,他有房贷。但又担心以后万一离婚了,房子的归属和分割问题会产生纠纷。想具体了解下像这种情况,法律上对于房子的分割是怎么规定的,不同的情形又会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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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朋友有房贷结婚以后离婚,房子的分割情况需要分不同情形来讨论: 如果是婚后通过贷款方式购买的房产,一般视作夫妻间的共有财产进行处理。其中尚未向银行清偿的贷款部分归类为共同债务,已经支付的款项及其所产生的房产增值部分视为夫妻间的共有财产,由两人平分。若有双方父母参与帮助购买住房并提供资金支持,这种资助通常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予行为,除非父母明确表示只赠予其中一方。相关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七十六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 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 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 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如果是男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房贷的,该房产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可以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进行判决。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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