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管理办法是怎样的?
我在一家预算单位工作,对单位零余额账户的管理不太清楚。想了解这个账户在开户、使用、监督等方面具体有啥规定,管理办法里是怎么要求的,这样在实际操作中能避免出现违规问题,也能更好地执行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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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是财政部门为预算单位在商业银行开设的账户,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和清算。下面我们从多个方面来了解其管理办法。 开户管理方面,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需由财政部门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审批和开设。根据《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预算单位要向财政部门提出设立零余额账户的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通知代理银行办理开户手续。代理银行根据财政部门的开户通知,具体办理开设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业务,并将所开账户的开户银行名称、账号等详细情况书面报告财政部门和人民银行,由财政部门通知一级预算单位。 使用管理上,该账户主要用于财政授权支付。在财政授权支付额度内,预算单位可以通过零余额账户办理转账、提取现金等结算业务。预算单位应当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用款计划使用资金,不得超计划支付。同时,零余额账户不得违反规定向本单位其他账户和上级主管单位、所属下级单位账户划拨资金。《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试点资金支付管理办法》明确规定了财政授权支付的范围和程序,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资金清算管理方面,代理银行在每日营业终了前,将当日实际支付的财政性资金,按一级预算单位分预算科目汇总,通过代理银行总行与国库单一账户进行清算,清算后该账户的余额为零。这样可以有效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加强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监督管理上,财政部门、人民银行、审计部门等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进行监督检查。财政部门负责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的开设、使用、清算等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人民银行负责对代理银行代理财政资金支付清算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依法对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对违反零余额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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