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公交车发生事故是否需要支付误工费?
我开车时和公交车撞了,公交车司机说他因为这事儿耽误工作得让我赔误工费。我不太清楚我应不应该给他这个钱,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和公交车发生事故到底需不需要支付误工费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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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与公交车发生事故后,是否需要支付误工费,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应当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受害人从遭受伤害到完全治愈这一期间(误工时间)内,因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实际减少的收入。通俗来讲,就是因为受伤或者处理事故等原因,不能正常上班工作,导致收入减少了,这减少的部分就是误工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如果在与公交车的事故中,公交车司机或车上乘客有人受伤,并且因为受伤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产生了实际的收入损失,那么责任方通常是需要支付误工费的。比如公交车司机受伤后,在医院治疗和在家休养的这段时间没办法正常开公交车,公交公司因此扣发了他的工资,这部分被扣发的工资就是他的误工费,责任方需要进行赔偿。 然而,如果事故没有造成人员受伤,仅仅是车辆损坏,一般情况下不需要支付误工费。但如果公交车因事故需要维修,导致公交公司在车辆维修期间无法正常运营该车辆,公交公司可能会主张停运损失。这种停运损失虽然和误工费有所不同,但在合理的范围内,责任方也可能需要进行赔偿。 所以,判断是否需要支付误工费,关键在于是否有人因事故受伤导致收入减少。如果涉及到赔偿纠纷,双方可以先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由法院根据具体的证据和事实来判定责任和赔偿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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