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手续和流程?
注销营业执照是一项涉及到企业合法退出市场的重要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其手续和流程。首先,需要明确的是,营业执照注销分为简易注销和一般注销两种方式,不同方式对应的手续和流程有所不同。简易注销主要适用于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其流程相对简便,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主动向社会公告拟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及全体投资人承诺等信息,公告期为20日。公告期内,有关利害关系人及相关政府部门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简易注销公告》专栏“异议留言”功能提出异议并简要陈述理由。公告期满后,企业方可向企业登记机关提出简易注销登记申请。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开展进一步完善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按照此简易程序办理注销。而一般注销的流程相对复杂一些。第一步是成立清算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第二步是展开清算工作。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公司,开展包括接管公司财产、了结公司未了业务、收取债权、清理债务、分配剩余财产、注销公司法人资格并吊销营业执照等一系列工作。第三步是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第四步是提出清算方案。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依照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完成清算后,就可以进行注销登记。先到国税局、地税局办理税务注销登记。然后携带相关材料到工商局办理营业执照注销手续,所需材料一般包括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人民法院的破产裁定、解散裁判文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的决议或者决定,行政机关责令关闭或者公司被撤销的文件、股东会、股东大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外商投资的公司董事会或者人民法院、公司批准机关备案、确认清算报告的确认文件、经确认的清算报告、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等。最后,还需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到银行注销公司账户等。
相关问题
为您推荐20个相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