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岁在缓期期间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吗?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取保候审和缓刑这两个法律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缓刑则是指对触犯刑律,经法定程序确认已构成犯罪、应受刑罚处罚的行为人,先行宣告定罪,暂不执行所判处的刑罚。 对于十八岁缓期期间能否办理取保候审,需要从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来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然而,在缓刑期间又面临可能需要取保候审的情况比较特殊。因为缓刑本身就是一种刑罚的执行方式,此时犯罪分子处于考验期内。如果在缓期期间再次涉嫌犯罪,司法机关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来决定是否给予取保候审。一方面,如果新的犯罪情节较轻,符合上述可以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并且综合判断认为犯罪嫌疑人不会再对社会造成危害,那么理论上是有可能办理取保候审的。但另一方面,如果新的犯罪情节严重,或者犯罪嫌疑人存在较大的社会危险性,比如有再犯可能、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情况,司法机关通常不会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此外,在缓刑期间犯罪,可能会导致撤销缓刑,将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所以,十八岁在缓期期间能否办理取保候审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和法律规定,由司法机关根据实际情况来作出判断和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