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案金额二十万是否可以定帮信罪?


涉案金额二十万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是可以定帮信罪的。 首先,要理解什么是帮信罪。帮信罪,全称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司法实践,帮信罪常见的立案标准包括: 1. 支付结算金额二十万元以上。比如,为网络犯罪提供资金转移、结算等服务,涉及的金额达到二十万元及以上。这里的支付结算包括通过各种支付平台、银行账户等进行的资金流转。 2. 通过充值广告等方式,所提供的经济支持须在五万元(及其整数倍)以上。例如,为网络赌博、诈骗等犯罪活动投放广告,提供的资金达到五万元以上。 3. 违法所得超过一万元(及其整数倍)。即行为人通过帮助网络犯罪行为所获取的非法收入超过一万元。 4. 为三个及以上对象提供帮助。不管每个对象涉及的具体金额多少,只要帮助的对象达到三个及以上,也可能构成帮信罪。 5. 两年内曾因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受过行政处罚,又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的。这体现了对屡教不改者的从严惩处。 6. 被帮助对象实施的犯罪造成严重后果的。比如,因帮助行为导致他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等严重后果。 7. 收购、出售、租赁信用卡、银行账户、非银行支付账户、具备支付结算功能的互联网账号密码、网络支付接口、网上银行数字证书超过5张(个);或者收购、出售、租赁他人手机卡、流量卡、物联网卡超过20张。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所以,涉案金额二十万只是可能构成帮信罪的情形之一,还需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看是否满足上述其他相关条件来综合判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