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百块钱能否起诉立案?
我借给别人三百块钱,对方一直拖着不还。我想去法院起诉让他还钱,可又担心金额太小法院不给立案。想问下就三百块钱这种情况,能向法院起诉立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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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法律角度来说,三百块钱是可以起诉立案的。首先,我们要理解起诉和立案的概念。起诉就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向法院提出请求,要求法院通过审判来维护自己权益的行为。立案则是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后,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受理该案件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这里并没有对起诉的金额作出限制。也就是说,无论涉案金额是多少,只要满足上述条件,法院就应当立案受理。在三百块钱的借贷纠纷中,如果你是出借人,你就是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符合第一个条件;明确知道借款人是谁,这就满足了有明确被告的条件;你的诉讼请求就是让对方归还三百块钱,事实就是对方借了你的钱却不还,这也符合有具体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的要求;而借贷纠纷属于民事纠纷,通常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管辖,只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就属于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法院管辖。所以,三百块钱的纠纷是可以起诉立案的。不过,虽然能立案,但起诉要考虑时间、精力等成本,衡量是否值得通过诉讼途径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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