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道路交通事故承担50%责任能否申报工伤?
我在上下班路上发生了道路交通事故,交警判定我承担50%的责任。我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能不能申报工伤,想了解一下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我是否符合申报工伤的条件呢?
展开


在探讨上下班道路交通事故承担50%责任能否申报工伤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需要明确工伤认定的相关法律规定。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这一规定明确了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关键条件,即职工不承担主要责任。 这里所说的“非本人主要责任”,一般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运输部门、铁道等部门或者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出具的有关事故责任认定文书来确定。比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它会明确划分事故各方的责任比例。 对于“主要责任”的界定,通常认为承担超过50%的责任为主要责任。当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经认定承担的责任为50%时,由于未达到“主要责任”的标准,从法律规定的角度来看,是符合“非本人主要责任”这一条件的。 不过,在实际申报工伤的过程中,并不是仅仅依据责任比例就可以直接认定的。职工还需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申报,要准备好相关的证明材料,如劳动合同、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结合具体的案件情况来判断是否认定为工伤。 综上所述,上下班道路交通事故承担50%责任通常是可以申报工伤的,但最终是否能认定为工伤,要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审查结果为准。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