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票退票费是否可以抵税?
我买了火车票,后来因为一些原因退票了,铁路部门收了退票费。我想了解下,这个退票费能不能在纳税的时候进行抵扣呢?我不太懂税务方面的规定,希望有人能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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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火车票退票费能否抵税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什么是抵税。抵税,简单来说就是企业或个人在计算应纳税额时,可以将符合规定的支出从收入中扣除,从而减少需要缴纳的税款。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第二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已售票但客户逾期未消费取得的运输逾期票证收入,按照“交通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纳税人为客户办理退票而向客户收取的退票费、手续费等收入,按照“其他现代服务”缴纳增值税。 对于企业来说,如果取得了注明“其他现代服务”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是可以按照规定进行进项税额抵扣的。但如果企业取得的只是普通发票,就不能进行抵扣。 对于个人而言,个人所得税方面并没有相关政策允许将火车票退票费用于抵税。个人平时缴纳个人所得税主要是基于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等所得,目前没有把火车票退票费纳入可扣除项目。 所以,火车票退票费能否抵税要分情况来看。企业取得符合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可以抵扣;个人则不能将其用于抵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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