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事逃逸致人轻伤能否私了?


肇事逃逸致人轻伤能否私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需要明确“肇事逃逸”和“交通肇事罪”的概念。肇事逃逸,是指在发生交通事故后,行为人出于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而逃跑的行为。而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如果肇事逃逸行为未触及交通肇事罪的范畴,也就是说,尚未达到法律规定的构成交通肇事罪的严重程度,那么在双方自愿协商并签订和解协议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在交通警察部门的调解下解决赔偿事宜,进而达成撤销案件的结果,也就是可以私了。这是因为在这种情况下,主要涉及的是民事赔偿和行政处罚方面的问题,双方可以就赔偿数额等事项进行协商。例如,只是造成了轻微的人身伤害,且逃逸者事后积极配合处理,双方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交警部门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允许撤案。 然而,如果肇事逃逸的案情已构成了交通肇事罪的标准,便不再允许撤销案件。因为交通肇事罪属于刑事犯罪,刑事责任是由国家公权力机关依法追究的,不能由当事人双方私下协商决定。但在赔偿问题上,双方仍可协商以寻求私下和解的途径来解决民事赔偿部分。例如,逃逸行为导致他人轻伤,但同时还存在其他严重违反交通法规的情节,如醉酒驾车等,构成了交通肇事罪,此时即使双方就赔偿达成协议,刑事部分仍需依法处理。 法律依据方面,《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2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交通事故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赶赴现场。这表明对于交通事故,包括肇事逃逸案件,交警部门会依法进行处理,以确保事故得到公正解决。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如果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这进一步明确了对于构成犯罪的交通肇事行为,刑事责任不能私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