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强行发生性关系可以告强奸吗


在我国,丈夫强行发生性关系在特定情况下是可以告强奸的。 首先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强奸罪,强奸罪是指行为人违反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背被害人的意愿,采用暴力、威胁、伤害或其他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从而构成的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婚内情况,如果是在正常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认定丈夫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构成强奸罪比较复杂。传统观念认为,夫妻之间有进行夫妻生活的义务 ,且同居和性生活是夫妻之间对等人身权利和义务的基本内容,双方自愿登记结婚,一定程度上被视为对同居和性生活的法律承诺。但如果出现特殊情况,比如婚姻关系处于不稳定状态,像已经进入离婚诉讼程序,婚姻关系实际已处于不确定中,丈夫违背妻子的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这种情况下是可以构成强奸罪的。 如果妻子认为自己遭遇了丈夫强行发生性关系的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条规定,被害人对侵犯其人身、财产权利的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权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 相关概念: 婚内强奸: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丈夫违背妻子意愿,采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与妻子发生性关系的行为 。 强奸罪:违背被害人意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迫被害人进行性行为的犯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