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从犯是否可以取保候审?


在探讨诈骗从犯是否可以取保候审这个问题时,我们首先要了解取保候审的概念。简单来说,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对于诈骗从犯而言,其是否能被取保候审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从犯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相较于主犯,其社会危害性和主观恶性通常较小。如果从犯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那么理论上是可以被取保候审的。 例如,若诈骗从犯可能被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司法机关可能会考虑对其取保候审。或者虽然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如从犯在犯罪中只是负责一些辅助性工作,情节较轻,且能够保证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规定,不干扰证人作证,不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等,采取取保候审措施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司法机关也有可能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然而,如果诈骗从犯虽然是从犯,但犯罪情节相对严重,比如参与了诈骗行为的关键环节,或者在犯罪过程中起到了较为重要的辅助作用,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对其取保候审存在社会危险性,从而不批准取保候审申请。 总之,诈骗从犯能否取保候审不能一概而论,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取保候审条件来判断。在实际操作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取保候审申请,由司法机关根据案件实际情况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