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动药流能否申请生育津贴?
我意外怀孕了,不打算要这个孩子,就选择了主动药流。现在听说有生育津贴,我不太确定像我这种主动药流的情况,能不能去申请生育津贴呢?想了解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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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津贴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职业妇女因生育而离开工作岗位期间,给予的生活费用。它的设立主要是为了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 在我国,生育津贴的申领通常与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生育行为相关联。《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六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主动药流的情况较为特殊。一般来说,如果是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内的怀孕,因某些医学原因需要终止妊娠而进行药流,通常是可以按照规定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以及相应的生育津贴的。但如果是主动且无合理医学理由的药流,通常不符合领取生育津贴的条件。因为生育津贴是对符合政策生育或进行符合规定的计划生育手术的一种保障,目的是维护职工在生育相关过程中的合法权益,而不是用于支持非政策内或无正当理由的终止妊娠行为。所以,主动药流且没有合理医学原因的话,大概率是无法申请生育津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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