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协商好了,是否可以直接离婚?
我和另一半已经就离婚相关事宜协商好了,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这些问题都达成一致了。我们就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能直接去办理离婚,还是说有其他手续和条件?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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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协商好了并不一定能直接离婚。在我国,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双方协商好了,通常会选择协议离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不过,协议离婚还设置了离婚冷静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离婚协议书》等离婚登记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只有经过离婚冷静期,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双方的婚姻关系才正式解除。所以,即便双方协商好了,也不能直接完成离婚,需要按照 法定程序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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