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非法持有吗?
我不太明白‘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非法持有’这句话。我就想知道,到底不能非法持有什么呀?在实际生活中,这个规定会在哪些场景里起作用呢?有没有一些特殊情况呢?我希望能弄清楚这里面的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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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句话表述得比较宽泛,通常来说是指任何组织和个人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非法持有特定物品。这里所说的‘非法持有’,简单来讲就是没有合法依据而占有、控制某些物品。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这就明确了对于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物品,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非法持有。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这表明对于毒品,也是严禁非法持有的。 不过,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经过合法的审批和许可程序,组织和个人是可以持有一些原本被限制的物品的。比如,一些合法的科研机构,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可以持有一定数量的管制化学品用于科研实验。再比如,依法配备公务用枪的人员,经过法定程序,可以合法持有枪支。所以说,‘任何情况下都不得非法持有’强调的是不能在没有合法依据的情况下持有特定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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