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能否再申诉?

我之前和公司有劳动纠纷,申请了劳动仲裁,现在仲裁裁决书已经生效。但我觉得裁决结果不太合理,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我还能不能再申诉呢?我不太清楚相关法律规定,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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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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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是否能再申诉是许多劳动者关心的问题。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申诉”的含义。在法律语境里,这里所说的申诉其实更多指的是申请再审。再审是为纠正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错误判决、裁定,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对案件重新进行的审理。 对于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能否申请再审,要分不同情况来看。 如果是终局裁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二)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三)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仲裁裁决被人民法院裁定撤销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在符合上述法定情形时,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撤销终局裁决,但劳动者不能对终局裁决申请撤销。不过,劳动者若对终局裁决不服,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如果是非终局裁决,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一旦裁决书生效,通常不能再以同样的事由向法院起诉。但如果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决,或者原裁决存在重大错误等特殊情况,当事人可以尝试通过审判监督程序申请再审。不过,审判监督程序的启动条件较为严格,法院会对再审申请进行严格审查。 综上所述,劳动仲裁裁决书生效后,在特定条件下是可以通过一定法律程序来进行救济的,但都需要严格遵循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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