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受理的同时能否申请劳动仲裁?


在劳动纠纷发生时,劳动者常常会面临多种维权途径的选择,其中就涉及到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这两种常见方式。那么,在劳动监察受理的同时,是否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呢?下面将为您详细解答。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概念。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制止,并责令改正。简单来说,就是政府部门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管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仲裁则是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是一种准司法程序,用于解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纠纷。 从法律规定来看,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并不相互排斥。根据《关于实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若干规定》第十五条规定,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的处理范围有一定的区别,但对于某些劳动纠纷,二者存在一定的重合。同时,法律并没有禁止在劳动监察受理的同时申请劳动仲裁。 在实际操作中,劳动者在劳动监察受理的同时申请劳动仲裁是可行的。因为这两种途径的目的都是为了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但它们的处理方式和侧重点有所不同。劳动监察主要是通过行政手段对用人单位进行监督和处罚,侧重于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而劳动仲裁则是通过裁决的方式解决劳动争议,更注重对当事人之间权利义务的确定。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虽然可以同时进行,但可能会出现一些问题。例如,如果劳动监察和劳动仲裁对同一事项作出了不同的处理结果,可能会给当事人带来困扰。所以,在选择同时进行这两种途径时,劳动者需要了解各自的程序和特点,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选择。同时,要及时向劳动监察部门和劳动仲裁机构说明情况,避免出现重复处理的情况。 综上所述,劳动监察受理的同时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但在操作过程中需要谨慎处理,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维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