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可以申请更换法院审理案件吗?

我有个案子正在法院审理,但我觉得这个法院可能存在一些不利于公正审判的因素,比如和对方当事人有关系等。我就想问问,我有没有权利申请更换法院来审理我的这个案子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才能申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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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管辖权异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律中,申请更换法院审理案件通常涉及到管辖权异议以及指定管辖等相关法律规定。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认为受诉法院或受诉法院向其移送案件的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时,而向受诉法院或受移送案件的法院提出的不服管辖的意见或主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举例来说,如果一个合同纠纷案件,按照法律规定应该由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但实际受理案件的是被告住所地法院,此时被告就可以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权异议,申请将案件移送到合同履行地法院审理。 其次,指定管辖也是更换法院审理案件的一种方式。当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由于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的,由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两个以上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的诉讼,先立案的人民法院不得将案件移送给另一个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人民法院之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由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报请它们的共同上级人民法院指定管辖。 例如,某法院的全体审判人员都与案件当事人存在利害关系,导致该法院无法公正审理案件,此时上级法院就可以指定其他法院来审理该案件。 另外,在刑事诉讼中,也有类似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人民法院将案件移送其他人民法院审判。 所以,一般情况下,当事人是可以申请更换法院审理案件的,但需要有合理的理由,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如果您认为当前审理案件的法院不适合,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在律师的指导下收集相关证据并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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