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法院审理期间是否可以申请保全?

我有个官司正在法院审理,对方有可能转移财产,我担心最后赢了官司却拿不到钱。我想知道在法院审理期间,我能不能申请保全对方的财产呢?这样能不能保障我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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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财产保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法院审理期间,当事人是可以申请保全的。财产保全,简单来说,就是为了防止对方当事人转移、隐匿、变卖财产,保证将来生效判决能够顺利执行,法院对相关财产采取的一种保护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这意味着,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如果存在上述规定的情形,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申请。例如,在一些合同纠纷案件中,被告可能会在诉讼期间转移自己的资金、设备等财产,导致原告即使胜诉也难以获得赔偿。这时,原告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要求查封、扣押、冻结被告的相关财产。 申请财产保全时,申请人通常需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并说明申请保全的理由和具体的财产范围等信息。同时,法院可能会要求申请人提供担保,以防止申请人滥用保全权利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如果申请人提供了符合要求的担保,法院经过审查认为符合保全条件,就会作出保全裁定并执行。 总之,法院审理期间申请保全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权利,它对于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判决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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