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工伤超过三年还可以起诉吗?应该怎么办?

之前工作的时候受了工伤,当时没太在意,也没走工伤认定这些流程,现在都过去三年多了,才发现工伤的后续影响还挺麻烦的,就想问问这种情况还能不能起诉来维护自己权益,要是能起诉的话具体该怎么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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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工伤超过三年是可以起诉的。不过需要了解一些相关规定和可能面临的情况。 首先,职工因工受伤与用人单位所引起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范畴,劳动争议案件要先经过仲裁前置程序,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可以起诉。而且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一般来说,工伤认定的申请时效是1年,从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算。如果超过1年没有申请工伤认定,会面临一些障碍。但要是存在特殊情况,比如不可抗力、用人单位故意隐瞒等导致未能及时申请认定的,经相关部门认定后,仍有可能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并进行诉讼索赔。然而,如果没有合理事由,超过三年起诉可能因诉讼时效已过而面临败诉风险。 如果工伤超过三年还想处理,首先要确认是否已认定工伤。若还未认定,由于已过三年,可能面临时效问题。单位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事故发生后的30日,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申请的时间是事故发生后的1年。不过有特殊原因导致超过时效的,可以尝试与劳动部门沟通,提供未及时申请的合理依据,像一直与单位就赔偿进行协商被拖延等证据,争取进行工伤认定。要是已经认定为工伤,就查看是否有劳动能力鉴定结果,这是确定赔偿数额的重要依据,没有的话应尽快申请。 之后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重新梳理赔偿问题,明确双方分歧点,尝试达成赔偿协议。若协商不成,再考虑走仲裁和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方面,《工伤认定办法》第四条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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