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可以去找他父母要吗?
有人欠我钱一直不还,我联系不上他本人。我就在想,能不能去找他父母,让他父母替他还钱呢?我不太清楚这在法律上合不合法,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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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一般情况下,成年子女是独立的民事主体,他们的债务由自己承担,与父母无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意味着成年人有能力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包括借贷行为。当他们向他人借款时,就与债权人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种关系是具有相对性的,仅存在于债权人和债务人之间。所以,从法律上来说,债权人通常不能直接要求债务人的父母偿还债务。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父母作为债务的担保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要求担保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此外,如果债务人是未成年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此时,父母作为监护人,需要对未成年人的债务承担相应责任。 所以,在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时,不能盲目地去找债务人的父母。要先明确债务人的民事行为能力以及是否存在父母担保等特殊情况。如果不存在特殊情况,债权人还是应该通过合法途径向债务人追讨债务,比如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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