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方不还钱可以找对方父母要吗?
我之前借了一笔钱给一个朋友,现在到了还钱的时间,他却一直拖着不还。我在想,能不能找他父母要这笔钱呢?我不太清楚法律上对于这种情况是怎么规定的,所以来问问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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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债权债务关系通常遵循相对性原则。简单来说,债权债务是特定的双方之间的关系,谁借的钱就由谁来还。一般情况下,一个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能够独立地进行民事活动,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也就是说,他所欠下的债务,应该由他自己偿还,债权人不能直接要求其父母偿还债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八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这里的民事法律行为就包括借款行为,既然借款人有独立实施借款的能力,那么就需要独立承担还款的责任。 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如果对方父母自愿为其偿还债务,那么债权人是可以接受的,这种情况属于债务的自愿承担。另外,如果有证据证明这笔借款实际用于其父母的共同生活、经营,或者父母作为债务的担保人,那么债权人是有权要求其父母偿还债务的。比如,借款是用来给父母治病或者用于家庭共同经营的生意,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要求父母偿还。 所以,在一般情况下,对方不还钱不能直接找对方父母要,但特殊情况除外。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先与借款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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