敲诈勒索一万未遂是否能批捕?


敲诈勒索一万未遂是否能批捕,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分析。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敲诈勒索罪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敲诈勒索罪,简单来说,就是通过威胁、要挟等手段,迫使他人交出财物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关于“数额较大”的标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一般敲诈勒索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至五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不过,各地区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和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 虽然本案中敲诈勒索一万未遂,但犯罪未遂并不意味着不构成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而批捕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规定,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在敲诈勒索一万未遂的案件中,如果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并且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同时存在上述社会危险性情形之一的,那么就有可能被批捕。但如果综合考虑案件具体情况,比如犯罪嫌疑人是初犯、有悔罪表现、未遂情节显著轻微等,采取取保候审等措施足以防止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也可能不予以批捕。总之,是否批捕要结合具体案件情况,依据法律规定来判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