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前债权债务怎么办?
我自己开的小公司打算注销了,但是公司运营过程中有些债权还没收回来,也有一些债务没还清。现在就特别迷茫,不知道该怎么去处理这些债权债务,担心处理不好会惹上麻烦。想了解下从法律层面,具体该怎么操作来处理这些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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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注销前,对于债权债务要进行妥善处理。首先,要成立清算小组,这是处理债权债务的重要一步。清算小组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债权债务情况进行全面清查和整理。 依据《公司法》规定,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时,要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会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对于公司的债权,清算组会及时向公司债务人要求清偿已经到期的债权。对于公司的债务,在清算组完成所有清算工作之后,会动用清算所得的剩余财产来偿还。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股份有限公司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清算期间法人存续,但是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如果没有依法进行公告、清算,由股东来承担法律责任。所以,一定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来处理公司注销前的债权债务,避免后续出现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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