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征地最新政策是什么?


农村征地政策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将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并给予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的相关规定。下面从征地流程、补偿标准等方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征地流程。根据《土地管理法》等相关规定,征地需要经过一系列法定程序。第一步是发布拟征地公告,当地政府要将拟征地的用途、位置、补偿标准、安置途径等,以书面形式告知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第二步是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查明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第三步是拟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并公告,征求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公告时间不少于三十日。第四步是组织听证,如果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第五步是办理补偿登记,被征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第六步是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对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最后是申请征地审批,相关材料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关于补偿标准,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制定区片综合地价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外,还需要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权益。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主要用于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的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补贴。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