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了帮信罪已经办了取保候审,异地又让办取保候审可以吗?
我之前因为帮信罪办了取保候审,现在异地警方又要求我办取保候审,我不太明白这是否合法合规。我担心会对自己的权益有影响,想知道这种情况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具体该怎么应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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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了帮信罪已经办了取保候审,异地一般不可以再重复办理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目的是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能够配合司法程序,同时保障其一定的人身自由。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同一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能同时采取两种以上的刑事强制措施。如果已经在一个地方办理了取保候审,原则上不需要也不应该在异地再次办理。但如果案件出现新的情况,例如发现了新的犯罪事实或者证据,异地公安机关认为需要对犯罪嫌疑人进一步调查和控制,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变更或调整强制措施,但这并不是简单的重复办理取保候审。 如果遇到这种情况,建议及时与相关公安机关沟通,了解具体原因和要求,并可以寻求律师的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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