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三天后是否能放出来?
我被刑事拘留了,现在已经过去三天了,心里特别着急,不知道自己还得被关多久,想问问刑事拘留三天后有没有可能放出来啊?我也不太懂法律,就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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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 一般情况下,对于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经过审查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也就是说,如果在刑事拘留三天内,公安机关经过侦查,发现证据不足,不认为是犯罪或者不需要逮捕的,那么就会释放当事人。或者在这三天内,向检察院提请逮捕,而检察院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公安机关也会立即释放。然而,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有足够证据证明当事人有犯罪事实且需要逮捕,并且检察院批准了逮捕申请,那么当事人就会继续被羁押,不会在三天后被放出来。所以,刑事拘留三天后是否能放出来,要根据具体的案件侦查情况和检察院的决定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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