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案单位办理取保候审后可以判缓刑吗?
我被办案单位办理了取保候审,现在心里一直很忐忑,不知道之后法院判刑的时候能不能判缓刑。我也不太懂法律,就想问问,一般在办案单位办了取保之后,最后能判缓刑吗?想了解下这方面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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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和缓刑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概念。取保候审是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而缓刑则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而取保候审的适用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由此可见,办案单位办理了取保候审,并不意味着就一定能判缓刑。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其适用与案件侦查、嫌疑人情况等多种因素有关;而缓刑是刑罚的执行方式,主要依据犯罪情节、悔罪表现等因素判断。如果犯罪嫌疑人符合上述缓刑的条件,那么即使被取保候审,也有可能被判处缓刑;反之,如果不符合缓刑条件,即便办理了取保候审,最终也可能不会被判处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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