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罪能否附带民事诉讼?
我发现配偶重婚,想追究其重婚罪的刑事责任,同时也想让对方对我进行民事赔偿。我不太清楚在起诉重婚罪的时候,能不能附带民事诉讼来解决赔偿问题,所以想问问法律上对于这一点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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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什么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简单来说,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就是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害人因为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了物质损失,从而附带提出要求被告人进行赔偿的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然而,对于重婚罪能否附带民事诉讼这个问题,要从物质损失的角度来看。重婚罪主要侵害的是婚姻关系和社会的公序良俗,通常情况下,重婚行为直接导致的物质损失比较难以界定。一般的精神损害赔偿等,并不属于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物质损失”的范畴。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重婚罪附带民事诉讼请求赔偿精神损失等,法院一般不会支持。因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赔偿范围主要限定于因犯罪行为造成的直接物质损失。不过,如果重婚行为导致了如为了调查重婚事实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等直接物质损失,在有证据证明的情况下,是有可能在附带民事诉讼中得到支持的。但总体而言,重婚罪附带民事诉讼在实践中的适用有一定的局限性,且需要严格依据法律规定和证据情况来判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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