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打非办备案的借条能否起诉撤销权?

之前写了一张借条还在打非办备案了,现在发现这借条有些问题,感觉当时写的时候好像被误导了,不太清楚这借条的情况,想问问这种在打非办备案过的借条,能不能去起诉行使撤销权呢?想了解下具体的法律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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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打非办备案的借条不一定可以起诉撤销权。首先,咱们得明白什么是撤销权,简单说就是当民事法律行为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不是真实意思表示等情况时,相关人员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取消这个行为的权利。 根据《民法典》规定,在这些情况下可以行使撤销权: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撤销;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撤销。 如果借条存在上述可撤销的情形,那么即便在打非办备案了,也可以起诉撤销权。但还有些情况会导致撤销权消失,比如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撤销权消灭。 通常来说,要是借条是自愿书写且内容没违法,就具有司法效力。要是被胁迫写的借条,书写人可在胁迫情形消失后的一年内,向法院提出撤销请求。 相关概念: 重大误解: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的错误认识,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意思相悖,并造成较大损失的行为。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胁迫:是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或者以给法人的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显失公平:是指一方当事人利用自己的优势或者利用对方没有经验,致使双方的权利与义务明显违反公平、等价有偿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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