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能否承担行政责任?

我所在的公司有不少分公司,最近有个分公司好像在经营中出现了一些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情况。现在不太清楚这种情况下,分公司到底能不能承担行政责任,如果能承担,承担的范围和界限又在哪里,如果不能,又是基于什么原因。希望能得到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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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能否承担行政责任,需要分情况来看。 一般情况下,分公司不能单独承担行政责任。分公司是企业在其注册地址以外另行设立的,专门用于开展经营性活动的职能机构,不具备法定的法人身份。依据《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这意味着在通常情况下,当分公司在执行业务过程中违反了行政管理规则时,其所引发的行政责任须由总公司全权承担。若分公司的资产或经济实力不足以承受相应的行政处罚,该责任仍需由总公司来承担。 但是,存在特殊情况。像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石油、中国石化等公司在各省及各市设立的分公司,在财务上独立核算,属于法律上规定的其他组织,这种情况下可以作为违法主体实施行政处罚,即可以独立承担行政责任。 当分公司出现行政违法情况时,行政机关会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如果分公司财产足以承担责任,就先由分公司承担;若分公司财产不足,总公司需承担剩余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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