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是否能够开发票?

我公司设立了分公司,现在有业务往来对方要求开发票,我不太清楚分公司有没有开发票的资格。想问问从法律角度来说,分公司能不能开发票呢?需要满足什么条件或者有什么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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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开票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分公司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开发票的。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分公司的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它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需要领购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持税务登记证件、经办人身份证明、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式样制作的发票专用章的印模,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领购手续。主管税务机关根据领购单位和个人的经营范围和规模,确认领购发票的种类、数量以及领购方式,在5个工作日内发给发票领购簿。 对于分公司而言,如果它进行了税务登记,有独立的税务登记证,并且有实际的经营活动产生应税行为,那么就可以按照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并自行开具。比如分公司有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等经营活动,就能够正常开具相应的发票给客户。 不过,如果分公司没有进行税务登记,或者税务登记不符合规定等情况,就无法正常领购和开具发票。在这种情况下,可能需要以总公司的名义来开具发票。所以,分公司开发票的关键在于是否进行了合法合规的税务登记以及存在真实的应税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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