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分公司能否开银行承兑汇票?

我是一家分公司的负责人,最近业务上有开银行承兑汇票的需求。但不清楚分公司有没有这个资格,不知道在法律上是否允许,也不了解相关的规定和流程,希望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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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开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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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是可以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但需要满足一定条件并遵循相应规定。 银行承兑汇票是商业汇票的一种,是由在承兑银行开立存款账户的存款人出票,向开户银行申请并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保证在指定日期无条件支付确定的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票据。 从法律角度来说,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不过,分公司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虽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作为独立的会计主体进行核算和经营活动。 分公司要开具银行承兑汇票,首先需要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一般来说,分公司需要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以及总公司的授权书,以证明其有开展相关业务的权限。银行会对分公司的信用状况、经营情况等进行评估,符合条件的才会为其办理承兑汇票业务。 此外,开具银行承兑汇票还涉及到一定的保证金和手续费。分公司需要按照银行的要求存入一定比例的保证金,保证金的比例通常根据分公司的信用状况和与银行的合作情况而定。同时,银行会收取一定的手续费,这也是分公司在开具承兑汇票时需要考虑的成本。 总之,分公司在满足银行要求和获得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是能够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但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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