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汇总纳税季度申报可以不申报吗?
我在一家分公司负责税务申报工作,总公司实行汇总纳税。到了季度申报的时候,我有点拿不准分公司是否可以不进行申报。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怕不申报会有问题,也不知道申报和不申报会有什么影响,所以想了解下分公司汇总纳税季度申报能不能不申报。
展开


分公司汇总纳税季度申报通常是不可以不申报的。下面为你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要明白汇总纳税的概念。汇总纳税是指总机构统一计算包括各个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场所在内的全部应纳税所得额、应纳税额。然后由总机构和分支机构分别就地分期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企业所得税。也就是说,虽然是汇总纳税,但分公司也有相应的申报义务。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分公司需要按照规定的期限和要求向当地税务机关进行季度申报。 不申报会带来一系列不利后果。从税务合规角度看,不申报属于违反税收征管规定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此外,不申报可能会影响企业的纳税信用等级。纳税信用等级对企业的经营活动有诸多影响,例如在银行贷款、招投标等方面,良好的纳税信用等级是企业的重要信誉保障。若因不申报导致纳税信用受损,将给企业带来不必要的麻烦。所以,分公司汇总纳税季度申报一般不可以不申报,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申报义务。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