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成立分公司税收能否在当地缴纳?

我打算成立一家分公司,但是不太清楚税收方面的规定。想了解下,成立分公司后,税收是必须在当地缴纳,还是有其他的缴纳方式呢?我希望能弄明白这个问题,以便做好财务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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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公司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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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税收能否在当地缴纳,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分公司的概念。分公司是总公司在其住所以外设立的从事经营活动的机构,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在税收缴纳上,主要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种,不同税种有不同的规定。 对于企业所得税,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跨地区(指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分支机构的,该居民企业为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库”的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也就是说,分公司的企业所得税一般需要在当地预缴,年度终了后,再由总公司进行汇总清算。但如果分公司符合一定条件,比如不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且在当地不缴纳增值税、营业税的产品售后服务、内部研发、仓储等汇总纳税企业内部辅助性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于增值税,分公司作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义务人,通常需要在其所在地缴纳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此,分公司在当地开展经营活动,产生增值税应税行为的,就需要在当地缴纳增值税。 此外,如果分公司与总公司在同一县(市),且经过税务机关批准,也可以由总公司汇总缴纳增值税。 综上所述,成立分公司后,税收是否能在当地缴纳,要依据不同税种的规定以及分公司的具体情况来确定。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及时与当地税务机关沟通,了解相关税收政策,确保合规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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