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租赁合同是否可以撤销?


在法律层面,经营租赁合同是有可能被撤销的。下面为您详细解释。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可撤销合同的概念。可撤销合同是指合同因欠缺一定的生效要件,其有效与否,取决于有撤销权的一方当事人是否行使撤销权的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合同一方有权选择让这个合同不再具有法律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在签订经营租赁合同时,一方对合同的重要条款,如租金计算方式、租赁期限等产生了重大误解,这种误解直接影响到了其签订合同的真实意愿,那么该方就可以依据此条法律规定,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合同。 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假如出租方在签订合同时故意隐瞒租赁物的重大瑕疵,或者提供虚假的租赁物信息,导致承租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签订了合同,那么承租方就属于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第一百五十条规定,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如果在签订经营租赁合同过程中,一方受到另一方或第三人的胁迫,如以暴力相威胁、损害名誉等,被迫签订了合同,那么受胁迫方可以请求撤销该合同。 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例如,在承租方处于经营困境急需租赁场地时,出租方趁机提出非常苛刻的租金条件,导致合同权利义务明显不对等,这种情况下承租方作为受损害方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撤销权消灭。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放弃撤销权的,撤销权也会消灭。 如果您认为自己签订的经营租赁合同存在可撤销的情形,应及时收集相关证据,如合同文本、沟通记录、证人证言等,然后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提出撤销合同的请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