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范围有劳务分包是否可以开劳务发票?
我公司经营范围里有劳务分包这一项,最近接了个劳务相关的业务,对方要求开劳务发票。我不太确定,经营范围有劳务分包的情况下,到底能不能开劳务发票呢?希望了解相关法律规定。
展开


在探讨经营范围有劳务分包是否可以开劳务发票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明确一下劳务发票和劳务分包的概念。劳务发票是提供劳务的个人或单位,向接受劳务一方开具的凭证,凭借这个凭证,接受劳务方可以将相关费用作为成本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而劳务分包是指总承包企业或专业承包企业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企业完成的活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规定,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当企业的经营范围包含劳务分包时,这表明该企业具备从事劳务分包业务的资格。既然有资格开展此项业务,那么在实际发生劳务分包业务且收取款项后,就符合开具发票的条件。 所以,一般情况下,经营范围有劳务分包是可以开劳务发票的。不过,企业在开具劳务发票时,要确保业务的真实性,发票的内容需与实际发生的劳务业务相符。同时,要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如果企业虚开发票,会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虚开发票的,由税务机关没收违法所得;虚开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虚开金额超过1万元的,并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